公元594年,赤狄酆舒执政,杀了国君潞子的夫人(晋景公的姐姐),晋国出兵灭了赤狄,杀了酆舒。晋国派赵同向周天子进献狄国的俘虏,赵同的态度很傲慢,刘康公看后很不高兴,骂道:“不及十年,原叔必有大咎,天夺之魄矣。”
天夺之魄典故出处
春秋·鲁·左丘明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“原叔必有大咎,天夺之魄矣。”
天夺之魄的意思
魄:魂魄。天夺去了他的魂魄。比喻人离死不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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