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国时期,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国,厉行改革,加强统治。李悝从商人白圭的经商原则“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”中得到启发,在经济改革中实行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农业生产的“平籴”法,从而使国家干预与调节经济,使魏国富强。
人取我与典故出处
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当魏文侯时,李克务尽地力,而白圭乐观时变,故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。”
人取我与的意思
取:拿;与:给。指商人囤积物资,待时出售以获厚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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